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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JavaScript學習手冊》 作者:Shelley Powers 譯者:蘇秉豐、陳建勳編譯 出版社:出版社:美商歐萊禮

 

 


咦,這本書的封面怎麼和上一本介紹的《JavaScritp大全》一樣?

來個大家來找碴好了。

這樣就知道差別在哪裡了吧,沒錯,犀角的長度不一樣。

其實不只這樣,《大全》的犀牛是爪哇犀牛,特點是體型大,擁有厚得像盔甲的皮。民間傳說犀角據有催情功效,因此成為獵人覬覦的對象,因此現在數量不到100頭。

另外《學習手冊》的犀牛則是幼小的非洲黑犀牛,和同樣為非洲犀牛的白犀牛相比,體型較小一點。雖然黑犀牛較爪哇犀牛幸運,剩下的數量較多,不過也大約在2400頭左右。

從這兩本一大一小的犀牛,出版社的巧思盡在其中,除了書本身的大小之外(謝謝老天,《學習手冊》只有357頁,比《大全》的參考部分還少),安排了一隻幼小犀牛,也暗喻了適合初學者。

上一篇有提過,《大全》其實不是那麼完全初學者,就我而言,一開始學一個程式語言,需要的不是從理論、架構一步步深入;反而先掌握一個初步的印象,體驗一下這個語言跑起來感覺如何,能有範例跟著逐行試作最好。而《學習手冊》大致就是提供一個這樣體驗的入門書。

這357頁中,不但含括了JavaScript的歷史、資料型態、運算子、物件這些核心,也進一步涉足了事件、表單、cookie、DOM、Ajax這些用戶端的應用,最後還用一章介紹了時下流行的一些JavaScritp框架(不過這本書英文版出於2006年10月,這部分的資料有點舊了,像jQuery就沒列在其中,以現在的”流行”而言,是說不過去的)這。這本書說來的確較淺顯易懂,也有不少的範例可供操作,不過是不是最好的入門書,嘿,未必見得。

這本書最讓我不習慣的地方,是它列為最佳實務的第一條,在行內模式時,將JavaScript用CDATA段落包起來。

<script type="text/javascript"> // <![CDATA[ var myName = "lalabear"; alert(myName); //]]> </script>

使用CDATA的原因,是這樣XHTML的頁面處理器才能正確地驗證,但是又由於大多數的瀏覽器不識得CDATA,所以又得為它們加上註解符號。

老實說,也許這是最正確的做法,但會不會太囉嗦了點,實在是一點也不「水氣」。

幸好如果是用SRC屬性導入頁面的JavaScript就不用加,既然如此,我們還是少用行內的JavaScript為妙。

事實上,這也是JavaScript近年來很流行的觀念,儘量與頁面分離,最好能做到即使沒有支援JavaScript,也能維持最低限的運作。

不過那又是其他書的事了。

 

《JavaScript大全》第5版

作者:David Flahaga 

譯者:陳建勳 

出版社:出版社:美商歐萊禮

 

 


說到JavaScript,這本聖經級的作品,一定是第一本要推出來的大作。

它除了在介紹JavaScript的全面性首屈一指外,重量也絕對是沒有幾本作品可以較量的。以我手邊的第5版來說,不含目錄、版權頁等附屬頁面,頁碼就編到了1058頁,說它是磚頭書都小看它了。

這本書我已經是買第二次了,第一次買的是第三版,而這個版本則多加了Ajax和Dom Scripting的內容,可以說是追上了Web 2.0的腳步。

這本書從結構上來說,分為四部:

 

  • 第一部:JavaScript核心
  • 第二部:用戶端的JavaScript
  • 第三部:JavaScript核心參考資料
  • 第四部:用戶端JavaScript參考資料

 

上面四部又可分為前半與後半,一、二部是拿來讀的,三、四部是拿來查的(近400頁,又可以出一本書了)。

通常我們對JavaScript的認識,總與Web Browser緊密連結在一起,事實上不是這樣子的,JavaScript除了在瀏覽器上,也有其他應用的地方,例如looney大大介紹的WSH(Windows Script Host)除了可以用VBScript之外,也可以用JavaScript。

因此這本書才將JavaScript一分為二,核心語言的部分,是指JavaScript最基礎的語言文法,像是資料型態、運算子、迴圈、函式、正規運算式這些不會因為所處的地方而產生差異的部分。

而用戶端的JavaScript有可能因地制宜,會因為所處環境有不用支援的API,例如瀏覽器上有DOM的操作、Web表單、Ajax等,而WSH可能有支援開啟Word文件、操作檔案等不同的語法運用。本書則集中討論瀏覽器的部分。

看完這兩個部分,基本上就能對JavaScript有全面性的了解了,至於在開發過程中,有時想要查什麼語法,就可以翻看第三、第四部分,不過記得,一定要先建立起核心與用戶端的區分概念,才知道所需的語法該往哪裡找。

別緊張,真的還分不清時,用最後按字母排序的索引還是找得到的。

本書絕對是開發JavaScript的程式設計師必備的一本,不過這本書其實寫得有點硬,對於初入門的人不是那麼樣的可口,因此真要入門JavaScript,還是要有簡單一點的來引導。

不過話說回來,《JavaScript優良部分》的作者Crockford(JavaScript界教父級的人物)曾說,大多數JavaScript的書都在教人寫壞味道的JavaScript,而《JavaScritp大全》是少數能讓你走在正確路上的書,所以...自己看著辦吧。  

 


《精通Vi與Vim》
作者:Arnold Robbins, Linda Lamb, Elbert Hannah
譯者:莊惠淳
出版社:美商歐萊禮

 

據說這本書自從1986年以來,就一直是vi的重要參考書。

說起vi,只要有接觸過Linux/Unix系統的人,就一定知道它。這個純文字介面的編輯器,即使在圖形介面早就是主流的時代,仍然有一批人愛用它。

就我而言,它最大的特色就是手指頭不用離開鍵盤。一般的文字處理器,像是Word,需要什麼功能時,手總得離開鍵盤去使用滑鼠來點功能,即使有快速鍵輔助,還是有些事作不到。

但是vi/vim,就是有辦法讓你和鍵盤形影不離,讓你處理完所有事。

由於圖形介面早就深入我們的使用經驗,因此要學習vi/vim,一定會有不小的障礙。而這本《精通Vi與Vim》,就成了不錯的入門書。

它不但介紹了基本的操作,像是如何移動、輸入、編輯文字,也介紹了應用正規表達式去搜尋、取代或是使用外部命令。

另外像是寫程式時,如何設定、使用它的縮排、摺疊功能,以及語法high light,讓開發程式更有生產力。

它除了介紹vi之外,同時也介紹了同類形的產品,像是nvi、elvis、vile,不過對我而言,這幾章就有點浪費錢了。

簡單地說,這本書一定可以讓你學會如何順手地操作vi/vim,不過有些章節會有點多餘。另外,如果想更深入了解怎麼樣開發vi的Function或個人化,這本書就顯得有點不足了。

如果不想花錢學vi,有個不錯的免費中文電子書可以參考-李果正先生的《大家來學 Vim -一個歷久彌新的編輯器》,事實上,我也是從這裡開始的。之後想更了解vim,才去買《精通Vi與Vim》。